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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山木涉嫌强奸案再开庭进行证据补充

2010年12月14日 13:58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备受关注的知名教育机构山木集团前总裁宋山木涉嫌强奸案于上周再次开庭对第一次开庭所提到的两个内容进行证据补充。

  据了解,其中一项证据是关于床单的司法鉴定的说明。在罗云(化名)与宋山木发生性关系的床单上,未检出罗云的血迹,而该项证据对于证实罗云之前所述“被强迫发生性关系时曾有血滴在床单上”的证言是否属实非常重要。在二次庭审时,该项证据与首次开庭时一样,显示“未检出STR分型”。

  另一项证据补充,则是关于公司何时通知宋山木回深圳的询问笔录,该证据也与首次开庭时显示的一致。该证据可能涉及宋山木事后给罗云3000元钱的性质问题。

  宋山木的辩护律师、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主任甘勇明介绍,这两项证据都是证明罗云与宋山木发生性关系是属于自愿还是强迫的重要内容,法庭进行了再次核实。据甘勇明介绍,由于此次开庭只是就刑事部分进行审理,因此罗云未出庭。

  -事件回放

  今年5月4日,曾在山木教育集团工作过的22岁女孩罗云报警称,其5月3日晚被宋山木带到罗湖区松泉公寓,遭受威胁并拍下裸照,处于月经期仍被其强奸。

  此事件在5月12日被媒体曝光。5月12日17时左右,宋山木在律师的陪同下到罗湖区东晓派出所接受调查,在经过10多小时的调查询问后,5月13日凌晨5时多,因有强奸嫌疑,警方对宋山木实施了刑事拘留,并将其带至罗湖区看守所。

  5月19日,深圳市罗湖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强奸罪,向罗湖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嫌疑人宋山木。5月21日,罗湖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宋山木。

  罗湖公安分局于7月13日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延长犯罪嫌疑人宋山木的侦查羁押期限,后得到批准。宋山木被延长羁押1个月,从7月22日至8月21日止。

  9月16日,罗湖区检察院以宋山木涉嫌强奸罪向罗湖区法院提起公诉。10月18日,该案在罗湖区法院首次开庭。(记者/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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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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