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以开展评优为名敛财 团伙诈骗浙江上千家单位

2010年12月14日 17: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杭州12月14日电(记者 柴燕菲 实习生 郦叶 通讯员 贾鸣 )记者从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法院了解到,三门县法院日前受理了一起特大诈骗案。这起案件涉嫌诈骗浙江省1372家单位, 涉案金额超过183万元。今天涉案团伙已被浙江三门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据三门县法院介绍,这是一个以开展全国优秀民营企业、浙江省诚信经营优秀示范合作社等评审活动为名,骗取浙江省各单位公示费的特大犯罪团伙。

  被告人王祥军伙同马艳在2006年5月组织公司,租用杭州市江干区艮山西路一处公寓,先后招收曾建芬、吴高益、强传仁、杨彬等五十余人为电话业务员进行诈骗活动。

  期间,他们虚构“中国产品质量品牌信誉评审中心”、“中国品牌和质量监督中心”、“中国国际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会”、“中国绿色环保产品监督管理中心”等名义,利用电脑在互联网上查到浙江省上千家中小企业和个体专业合作社等的工商注册登记信息,并用电话与这些单位联系。以开展全国优秀民营企业、浙江省诚信经营优秀示范合作社等评审活动为名,颁发奖牌、证书等荣誉,收取公示费,骗取各单位的公示费500至3000元不等。

  事后,做成业务的电话业务员从每笔公示费中提取百分之十七或百分之二十提成,业务员主管从所有员工的每笔公示费中提取百分之一至二,剩下的费用全归被告人王祥军、马艳支配。

  浙江三门县法院表示,浙江省经查证属实共有1372家单位被骗,涉案价值1836498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祥军、曾建芬等二十八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将由三门县人民法院择日开庭审理。(完)

参与互动(0)
【编辑:齐彬】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