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浙江台州一公安辅警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获刑

2010年12月14日 21: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台州12月14日电 (李飞云 周菁 朱利明)浙江天台县公安局辅警林某为了帮助在交通事故中撞死人的王某“立功”抵过,为其提供线索,并帮王某成功策划了一次抓捕。王某终于立了功,检察机关因此对其不予起诉。但林某却为此付出了代价,12月14日,天台法院因此事对林某判了刑。

  王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撞死了人,交警部门认定他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2007年10月份左右,王某因交通肇事被取保候审,为了立功减轻处罚,王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一名在公安机关干了7年辅警的林某,让其帮忙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并表示不会让他白干。

  林某为了帮助王某立功,找到线人姜某,商定由姜某出面联系张某(女)假装向毒贩购买毒品,以此方式帮助王某立功。并由王某支付1000元钱给姜某作为奖励费。

  当毒贩依约和张某完成毒品交易时,林某与王某等人一拥而上,将毒贩抓获。随后,为了让王某立功的现象更真实,林某离开了现场。由王某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将毒贩交给了警方,王某因此立功。检察机关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王某立功证明,结合王某投案自首等事实,对王某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但林某万万没想到,自己最终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被天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了解,林某从2003年开始就来到天台县公安局当辅警,在他任职期间,曾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多名逃犯和犯罪嫌疑人,多次得到所在单位领导的肯定。(完)

参与互动(0)
【编辑:谢宏钰】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