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超市女工“被负债”136万 求职时泄露个人资料

2010年12月15日 09:07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求职时泄露个人资料,竟莫名其妙成为一家公司的大股东,数年之后,房产被查封后才知情

  黄女士在中山市大福源超市打工时,遇上“好心人”要给她介绍工作,便给了对方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后来却没有音讯。数年后,黄女士两套房产突然被法院查封。

  “我当时差点都想死了”, 黄女士悲愤地说,她莫名其妙成了“好心人”那家公司的大股东和法定代表人,负债上百万。昨日,记者从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过抗诉,法院终于改判。

  个人资料遭泄露

  黄女士今年29岁,8、9年前就从重庆老家来到中山务工。2003年11月至2004年7月,她在大福源超市客服部工作,并先后买了两套房子。

  2008年,当第二套房子缴清贷款后,黄女士去国土局拿房产证,没想到却被告知,两套房子都被法院查封。几经周折,黄女士在法院找到一份2007年6月份的判决书,这才发现自己“变身”为一家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

  判决书显示,2003年年底,世洋公司拖欠小榄镇宏力购销部一笔货款,达1360518.02元。2004年4月,世洋公司因没有年检,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公司解散后,几名股东没有依法对企业财产进行清算,给购销部造成经济损失。

  法院最后判决,黄女士在内的3名股东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逾期不清算,3人要向购销部承担赔偿责任。据了解,法院曾将传票邮寄往黄女士原来在重庆的地址,但被退回,所以采取了公告送达的方式。黄女士说,该公司股东黄钜添得知她工作待遇不高,就说可以帮她介绍工作,并向她要了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张照片。到最后,这位股东再没有联系过她。

  然而,黄钜添拿到黄女士的身份证复印件后,就向工商部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并递交了系列材料,上面都有黄女士的签名。黄钜添申请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宋某才”变更登记为黄女士,将股东“宋某才出资人民币48.16万元”变更登记为“黄某维出资人民币48.16万元”。

  中山市工商部门于2004年1月12日核准了世洋公司的变更登记申请,并重新核发了营业执照。就这样,黄女士成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

  骗子“金蝉脱壳”

  2007年6月,法院一审判决就已经生效,等到黄女士2008年发觉此事时已经过了上诉期。去年,黄女士向中山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并出示了一份司法鉴定书,证明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等相关材料上的签名都不是她本人所写。检察机关遂将案件交由中山市中级法院再审。

  承办此案的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副科长尹永安介绍,黄钜添(世洋公司前股东)和黄满添(世洋公司股东)这对兄弟是幕后的黑手,黄氏兄弟本来也一直从事五金锁具行业,后来才开始行骗,直到2007年前后,公安机关介入调查,黄氏兄弟案发,被关进看守所。检察官为了办理黄世维这桩民事案件的抗诉,只能到看守所去询问黄氏兄弟。尹永安对黄氏兄弟颇有印象,“不算这单,他们已经牵涉到六七单合同诈骗案”。他介绍说,这些合同诈骗案手法很类似,玩“金蝉脱壳”。首先是公司大量进货、债台高筑,然后将不知情的第三人“弄成”公司的股东,把自己从股东名单中划掉。最后,黄氏兄弟让公司直接注销,不进行破产清算,这样,本是公司债务,现在却必须由不知情的第三人来承担。

  近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黄女士不再需要为不属于她的债务承担责任,两套房产物归原主。(文/记者肖成 通讯员/钟荐轩)

参与互动(0)
【编辑:刘羡】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