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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车船税法,10万条“意见”远远不够

2010年12月16日 09:16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14日向社会公布了公开征求车船税法草案意见的结果。结果显示,在收到的近10万条意见中,建议对草案进行修改、降低税负的意见占54.6%。10月28日,开始征求意见,截至11月30日,共收到97295条意见、40封群众来信,其中北京、广东、上海等10个省市反馈了71284条,占73.26%(12月15日《新京报》)。

  10万条意见,看上去数字颇为庞大,但实际上,一个月的时间,对于我们这个拥有十几亿人口的大国来说,10万条意见实在是太少太少。车船税法是一部关系民生的重要法规,与越来越多的人休戚相关,但放眼全国却只有区区10万人提出了“意见”,还多来自于北京、上海等少数几个大城市,不能不令人遗憾。

  提“意见”的过程,是一个参与和独立思考的过程,同时还是一个民生利益诉求上达的过程,这个过程非常重要。如果立法过程中不能采集到全面的意见和建议,容易造成对某一利益方权利的忽视,使法律条文不够规范严谨。而民意的参与和“意见”的洪流,会促使立法者正视和改进法规草案的“缺失”。因而,近几年很多法律法规在正式出台前都向社会征求意见。开门立法,是令人欣喜的法制进步。然而,立法过程中的征求意见,却不时让人失望,参与者甚寡。本次车船税法草案的征求意见就是一个例证。

  由此可见,与开门立法的制度进步相比,社会性的权利意识和参与意识并没有与之同步,仍然处在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信息时代网络、手机等技术手段应用广泛,这使公民意见的上达成本降至最低,就像参与本次车船税法的征求意见,其实不过是点点鼠标和打几个字的事儿。但即使这样,很多人也往往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岂不知“提意见”意识的缺失,在某种程度上讲,就是对自身权利的不尊重,同时也是公民责任感低下的表现。当然,一部重要的车船税法只“招来”了10万条意见,也与某些制度性的因素有关。比如信息传递渠道不够畅通,各级职能部门和单位组织没有切实承担起“中介”的责任和功能——适时发动组织公民参与意见的征求。

  制定法律,不仅是立法部门的职责,也是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立法的过程,也是各方权益博弈和平衡、民众参政议政的过程。因此,无论是从个人利益出发,还是从国家利益考量,公民都应该积极主动地提出意见和建议,让酝酿中的法律尽可能“涵盖”所有层面公民的诉求和声音,确保公平性、公正性。从当前的社会现实来看,如何给公众创造方便快捷的表达自己观点意见的机会和途径,着力引导和提高公民参与立法互动的责任感,应该成为立法部门和社会各方共同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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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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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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