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萝岗的村民刀砍警察致一死一伤案,历经长达近15个月的侦查、审理后,广州中院于15日上午作出一审判决,冯杜焯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判处死刑,并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共计69万余元。
据了解,冯杜焯性格孤僻而暴烈。2008年12月,他与同事打架辞职后一直待业在家,常遭家人冷嘲热讽。冯杜焯供述,他曾遭到父亲吐口水,便想到干一番“大事”引起家人的重视。
去年9月19日,冯杜焯再次与家人发生纠纷后,持砍柴刀骑车外出,准备“干大事”。途中,冯杜焯把一辆停在九龙大道的小汽车的前后挡风玻璃砸烂,车主陈志军报警。萝岗九佛派出所接警后,警员罗伟泉、辅警何永根赶赴现场,在九龙大道水果世界对开拦截冯杜焯,冯杜焯不听劝阻,拿起砍柴刀袭击警员。罗伟泉右手手腕被砍断裂,脸部、腹部、腿部被砍3刀,当场重伤昏倒在地,辅警何永根身中数刀,因颈部大动脉被砍断,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牺牲。冯杜焯逃离现场,当日下午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在罗永根已经丧失抵抗能力的情况下,冯杜焯依然对其继续进行袭击,最终致其死亡,足见其杀人在主观上是故意的,虽有自首行为,但鉴于其作案手段极其凶残,造成后果特别重大,社会危害性极强,对其进行从重处罚。
在此前的庭审中,冯杜焯曾表示愿意用家中征地后属于他那部分的款项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并把父亲和家里电话留给了法庭。法庭表示,根据冯杜焯提供的电话,至今未能与其家人取得联络,其家人在庭审和宣判过程中未现身。(记者鲁钇山、实习生陈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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