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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女记者告黄健翔终审败诉 黄被批行为不当

2010年12月20日 19: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12月20日电 (记者 于立霄)央视体育频道女记者陆幽状告黄健翔侵犯名誉权案20日终审落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陆幽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同时,法院对黄健翔评论他人私生活的不当行为给予批评。

  2008年6月6日,黄健翔在博客上发表了《丑话说在前边》的文章,文中提到了国家队前任主教练杜伊科维奇将某“国家队首席跟队记者”“搞成了宫外孕”。之后,陆幽将黄健翔告上法庭,称文中所指就是她,严重侵害了其名誉权,要求黄健翔索赔精神损失费50万元,并在博客上刊登不少于三次的道歉声明。

  这桩与足球擦边的官司,顿时成为社会备受关注的热门事件。2009年5月8日,法院一审判决陆幽提交的证据不足败诉。陆幽不服提起上诉。

  此案历时两年多,法院今天终审宣判指出,综合本案情况,首席记者并非中央电视台独有,且陆幽首席记者的称谓系单位内部任命未向社会公开,参与中国国家足球队报道的媒体女记者并非陆幽一人、他人是否患有“宫外孕”难以排除性的确认等具体情况,本案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证明涉案文章中的相关词句排他地特定地唯一地指向陆幽。

  法院还认为,现有证据虽然无法认定黄健翔涉案文章的相关内容特定指向陆幽,对陆幽的隐私权、名誉权构成侵害,但黄健翔在涉案文章中对他人私生活的评论,确实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本院在此对黄健翔的不当行为予以批评。

  法院指出,黄健翔作为有一定影响力的公共人物,今后在行使自己言论自由权利的同时,应当特别注意将自己的言论规制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范围内。此案终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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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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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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