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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讲述醉驾被拘经历:千万别酒驾 后果很严重

2010年12月30日 15:37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酒驾,因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近两年来备受公众关注。从12月10日开始,昆明网友“昆明也寂寞”以自传体的方式写成的《酒驾的惩罚》日记不间断在天涯论坛上直播,以警示众司机朋友引以为戒,千万别酒驾,否则后果很严重!

  日记:

  千万别酒驾,后果很严重!

  这是一篇关于酒驾被拘留15天,详细记录在拘留所15天的点点滴滴的日记。帖主在日记开头说,自己10月30日和朋友聚会,喝多了酒开车,被拘留15天,从11月22日处理完后开始拘留到12月7日出来。帖主称“写出来只是希望朋友们引以为戒,千万别酒驾,否则后果很严重。”

  整个日记以在拘留所的所见所闻所做所感为主线,讲述在拘留所15天每天24小时的点点滴滴,内容涉及吃穿住行,还有同号房里各色混杂的人物特写,当然也有拘留所里所存在的一些现象。例如,“新人”进去要住过渡房;抬着方便面进拘留所、淡定而从容的新人老刘,“一家三口组团进去”的小杨;食堂的饭菜不合胃口等等。

  日记章节虽然不定时更新,但整个日记行文流畅、张弛有度,描写生动、细腻,文字诙谐、幽默,而字里行间流动的“神马都是浮云”、“暴汗”、“哇咔咔”等时下流行网络语言也发挥得淋漓尽致,使得整篇文章更加生趣盎然。

  网民深受教育:

  再也不心存侥幸了!

  日记一经在网上发布,立即吸引了不少网民的关注,还引来不少网民的“深刻反省”:“以前酒后驾车也是很多次了,总很幸运,没被逮住,看完楼主的帖子,觉得后果真的很严重……以后再也不酒驾了!”还有网友为了能更为广泛地教育警示他人,还将帖文实时转播到其他论坛。

  看到有这么多人关注,还引起诸多网民的共鸣,帖主感到很欣慰。

  与此同时,帖主还特别强调,“恐怖啊,针对醉酒驾车、飙车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一审稿增加了对危险驾驶犯罪的处罚……注意,是拘役,不是拘留了!……从此以后比我们受到的惩处还严格呢!”

  截至目前,《酒驾的惩罚》最后更新到11月26日,按照帖主的“行程”,应该还有10天未完待续的“日记”。可是由于帖主太忙,后面的帖文几乎都是两天才有更新,且每次更新的文字都比较少,这显然不能满足网民需要。欲罢不能的网民天天“抬着小板凳”闹着要“等下文”!更有甚者,凌晨三点才回家也不忘打开电脑,就为看其是否更新。

  □对话

  写日记就是为了赎罪和忏悔

  昨日凌晨,《酒驾的惩罚》作者“昆明也寂寞”与本报取得了联系。他说自己在外地出差,还要过几天才能回昆明;目前,日记已经写到12月2日,不过都存在家里的电脑里,要等他回来才能发布到网上。

  记者:你的初衷是什么?

  “昆明也寂寞”:说实话,以前自己挺浑的,通过这次的事,我真的觉得自己做错了,对不起家里人,特别是我老婆,写日记就是为了赎罪和忏悔,我只想把自己的亲身经历展现出来,让驾车的朋友们引以为戒。

  记者:看来效果不错。

  “昆明也寂寞”:是的。我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关注,还能引起那么多人的共鸣。特别是我的帖子被发到一个汽车论坛,里面都是开车的人,很多人看了转帖,都不表示不再酒驾。我真的很欣慰……

  记者:怎么想到写日记这种方式?

  “昆明也寂寞”:酒驾受到拘留处罚,对我本人就有很大触动,所以,于是,我也想把这一段经历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下来。现在呈现出来的日记,其实在拘留所里我就在谋篇布局,还列了提纲。我的目的就是为了告诫酒驾和犯错的人,做错事是要受到惩罚的。拘留所里的有些警察真的很好。

  记者林霞(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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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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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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