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12月30日电(银雪)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30日消息,2010年,重庆各级法院共受理案件33万余件,审执结30余万件,其中审结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犯罪案件万余件,判处罪犯2万余人。
2010年,重庆各级法院共受理案件331963件,审执结309878件,涉案标的额达342.9亿元。其中,该市各级法院共审结对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犯罪案件14497件,判处罪犯20927人,一审刑事案件中有2592人被处于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
重庆高院方面表示,针对严重刑事犯罪案特别是涉黑案件中,当地各级法院坚持依法、公正、文明、高效“八字铁律”,在时间紧张、任务繁重、压力增大下确保了审判程序不压缩、办案标准不动摇、被告人诉讼权利不限制,共审结以岳村、陈明亮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65件,判处罪犯761人,并对“涉黑”资产依法予以追缴。
不仅如此,重庆法院还加强刑事和解工作,对真诚悔罪、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方谅解的刑事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对自觉接受改造、主动悔过自新的11836名罪犯依法裁定减刑、假释,对自诉案件中起诉证据不足或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的13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此外,针对家庭暴力严重损害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问题,重庆法院20个基层法院试行“人身安全保护令”,通过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为受到家庭暴力威胁的妇女、儿童和老人提供保护,2010年共审结离婚、抚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1749件,同比增长9.7%。完
参与互动(0) | 【编辑:谢宏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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