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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微信摇到13岁初中生 强行发生关系致其怀孕

2013年11月05日 14:27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26岁的男子卓某用微信聊来13岁女孩吴某,多次强迫与其发生性关系后,致吴某怀孕。当他查询得知,与幼女发生性关系将构成强奸罪后,便立即到女孩家里,希望其父母能够打掉孩子,并承诺以后娶吴某为妻。在犹豫后,吴某的父母终于在10月底选择报案。昨天上午9时,出逃的卓某在厦门一网吧被抓获。

  据丰泽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经办民警介绍,卓某原在上海做业务员,今年5月来泉州,投奔其在泉州打工的父母,且一直未找到工作。今年6月初,他通过微信,认识了泉州初二女学生吴某。吴某是江西人,其父母均在泉州打工。两人在微信中聊得比较投缘。

  7月初,两人第一次相约见面。卓某见吴某身高1.6米,相貌姣好,长相比较成熟,很喜欢,之后他们又多次见面。第三次约会时,卓某就带吴某到泉州市区一宾馆开房,并强行与吴某发生了性关系。7月底的一天,正是吴某13周岁生日,卓某给吴某送生日礼物时,才得知吴某才13岁,但卓某仍继续多次与吴某在位于泉州市区的出租房内发生性关系。吴某若不从,卓某就谎称,他拍了吴某的裸照,可以发到网上去,吴某只得从了。

  今年9月份,吴某得知自己怀孕,便将此事告诉卓某。卓某在网上查阅得知,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就构成强奸罪,他心慌害怕,立即跑到泉州郊区吴某的家中,恳求吴某的父母,将孩子打掉,并承诺以后会娶吴某为妻。吴某的父母犹豫了一阵子,终于10月底到丰泽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报案。此时,卓某已逃离泉州。

  昨天上午9时,民警经过多日侦查,在厦门一网吧内,将正在上网的卓某抓获。

  □警方提醒

  微信交友需慎重

  案犯往往通过微信与被害者“闲聊”,待对方放松警惕之时便出手“行凶”。一旦产生情感纠葛,或碍于面子,大部分年轻人即使受骗也会倾向于沉默,更不用说报警了。

  为防止陌生人发微信骚扰,微信用户可将微信设置为“加我为好友时需要验证”,或者将陌生人“拉入黑名单”。如果盗窃、诈骗、强奸案件已经发生,受害人一定要保留证据,并及时报案。一旦遇到不法侵害,应冷静行事,大声呼救,立即报警,尽可能准确地提供对方的年龄、身高、口音等体貌特征,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工作。

  警方提醒,由于微信未采用实名制,一旦注销,很难追查。广大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陌生人,防止上当受骗。若必须见面,最好有人陪同。(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俞志村 通讯员 郭锦火 黄颖鹏)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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