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签署同意特首和立法会产生办法修正案草案——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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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荫权签署同意特首和立法会产生办法修正案草案

2010年06月29日 17: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香港6月29日电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29日在礼宾府签署同意书中英文本,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有关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正案草案给予同意。

  根据《基本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年4月的《解释》,修改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需要完成“五部曲”。随着立法会上周通过政改方案以及行政长官29日同意有关修改,有关程序已接近完成阶段。

  行政长官将呈报有关修正案草案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或备案。

  曾荫权表示,立法会上星期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特区政府就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正案草案所提出的议案。这是香港民主发展的重大突破。他说,今天就有关修正案草案给予正式同意,是反映广大市民普遍希望政制向前,迈向普选的共同愿望。今天举行的仪式虽然简单,但所代表的是社会上许多人长时间为香港步向民主所付出的努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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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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