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廷歆离世未必脱离争产行列 香港高院下周聆讯——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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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廷歆离世未必脱离争产行列 香港高院下周聆讯

2010年07月09日 10: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9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已故华懋主席龚如心的公公王廷歆本月初在医院病逝,终年98岁。王廷歆离世后,未必一定会“脱离”世纪争产行列,因为他的遗产管理人或有权代表他继续以龚如心遗产受益人(beneficiary)身份诉讼,香港高院下周三及周四将会聆讯,讨论“老爷”在争产案中的角色。

  王廷歆一直在争产案中处于被动角色,因为他需先等候法庭判断2002或2006年遗嘱有效,才能按有效的一张遗嘱争取利益,但他能争得多少,实属未知之数。慈善基金手上的2002年遗嘱,明显提及王廷歆,当中要求华懋慈善基金做到﹕“对王氏家族的老一辈,王廷歆先生及任玉珍女士,须给予按其意愿、令其满意的供养。”

  陈振聪手持的2006年遗嘱则比较含糊,中文意思为“我深信陈振聪先生可以妥善及适当地分配及使用我的遗产。我是全心全意为家人及我所爱的人的需要及福祉而订立遗嘱”。

  王廷歆一直表示对官司采中立态度,对华懋慈善基金或陈振聪都没有敌意,但今年2月华懋慈善基金胜诉后,律师指他表示高兴。

  律师马华润解释,虽然王廷歆离世,但不代表他的争产案会随之结束。假如其遗产管理人有意继续争产,则视乎王廷歆是以受养人(dependent)还是受益人身份出现于遗嘱上﹕“如果他只是受养人,则他可从遗产中支取生活费,但死后再没有任何权益,也不能争产。相反,假如法庭认为他确是受益人,则其遗产代理人仍可继续代表他诉讼。”

  王廷歆由1997年与龚争夺王德辉的遗产,至2006年终极败阵,再于2007年龚如心死后再入战圈,至今13年。两宗争产案中,法庭考虑到王老的年纪,一直要求官司不能拖延,未料王终未能亲睹儿媳遗产花落谁家,5月时还被颁令需支付70万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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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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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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