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倡拨5亿设独立保监局 以自负盈亏方式运作——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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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倡拨5亿设独立保监局 以自负盈亏方式运作

2010年07月13日 13: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13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为进一步加强对保险机构和中介人规管,港府建议成立独立的保险业监管局,除了概括现行保监处的对机构规管外,亦授予调查和惩处权力,同时统一向中介人发出执业牌照,提升公众对行业的信心。

  保监局以自负盈亏方式运作,但成立后将获特区政府一次拨5亿元作为营运开支,预计第六年可收回成本。

  发言人说,咨询期为期3个月,预计法例草案明年递交立法会,保监局最快2013年正式成立。

  现行保监处的主要职能包括规管保险业、维持市场稳定及保障保单持有人的利益,而保险中介人则由香港保险业联会、保险顾问联会和专业保险经纪协会等行内团体负责。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说,参考国际市场的做法,以独立的保险监管机构对行业营运和财政进行规管,有助加强保障保单持有人利益、市场稳定及提升竞争力,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助提升公众信心

  咨询文件显示,成立保监局后,将会取代现有的保监处,由特区政府部门转为独立的监管机构,并获赋予新的权力,对保险业日常营运进行监察、巡查、调查和惩处,而日后保险代理及经纪需获当局发牌后,才可以销售保险产品。陈家强说,新安排比行业自我监管更有效,有助市场发展及提升公众对专业水平的信心。事实上,国际间就保险行业监管上,发展方向普遍倾向以独立于政府及业界的机构执行。

  陈家强举例说,以往市民对保险产品及销售手法作出投诉,需要透过三个中介团体进行,而新安排下可向保监局作出投诉,并透过统一的机制进行调查,增加市民的保障。同时,将会成立法定上诉审裁处,处理保监局作出的决定。

  向保险经纪发牌

  近年银行大力拓展保险产品,而银行业规管则属于金管局的职能范畴。被问及保监局与金管局的分工时,陈家强说,由于银行的营运和销售方式有别于保险机构,因此仍由金管局进行调查及惩处,但会依照保监局的规则进行,而金管局亦按市场情况附加额外的规则。因此,金管局未来将会获赋予与保监局相若的权力,但中介人的“钉牌”机制则由保监会决定和执行。发言人补充,未来保监局需与金管局签订协议,就保险业的监管进行紧密沟通,了解市场最新趋势和中介人的行为。

  咨询文件显示,港府将因应成立保监局而委任一个董事局,为保监会提供领导和厘订方向,并制订机构策略以助当局履行职责。董事会成员主要由非执行董事组成,而行政总裁、非执行主席及所有董事均由行政长官委任,当局向立法会提交年报,而每年预算及机构计划亦需要由财政司司长审批。

  首五年豁免牌费

  港府建议向保监局一次性拨款五亿元,包括增聘人手所需,预计当局成立初期员工数目约二百三十七人,较目前保监处一百二十三名员工大增近一倍,预计当局每年经营成本约为二点四亿元。收入来源方面,包括保险公司及中介人缴付的定额牌照费,按个别公司负债计算的非定额牌照费、特定服务收费及从保单中征收0.1%费用。

  发言人说,保单征费适用于所有当年要交保费的保单,并非以承保金额计算,而是按保费供款作准,并将分阶段逐年上调。首年征费为0.04%,到第六年为上限的0.1%。例如车险每年保费约四千至五千元,到第六年的征费即约四至五元。

  为减低对保险业的影响,成立保监局的首五年内,保险中介人的牌照费将获得豁免。至于目前持牌中介人的过渡安排上,将于往后时间与业内人士作进一步研究商讨。另外,陈家强说,透过不同的监管机构监督行业,能够有效因应市场变化作出处理,因此他不赞成成立超级监管机构对市场统一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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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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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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