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修案让港澳居民入境居留更加便利——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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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修案让港澳居民入境居留更加便利

2010年09月27日 15: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9月27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台当局“陆委会”27日召开会议,“陆委会副主委”刘德勋指出,“内政部”9月7日发布的“香港澳门居民进入台湾地区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部分条文修正案,提交此次会议报告,此次修正主要为配合简化港澳居民网络申办来台许可“不发证”措施实施等提供港澳居民入境及居留便利。

  “陆委会”指出,“香港澳门居民进入台湾地区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自1997年6月30日发布施行,曾历经9次修正。此次共修正9条,修正重点包括:

  一、修正香港或澳门居民网络申请临时入境许可之规定,于有效期间内可入出境1次,并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修正条文第10条第5项、第6项)。

  二、为因应两岸直航,修正香港或澳门居民因飞航任务进入台湾地区而未持有效之入出境许可者,得申请发给临时入境停留许可(修正条文第15条)。

  三、修正香港或澳门居民因许可在台工作,申请居留及其配偶随同申请居留之规定(修正条文第17、26条)。

  四、修正申请在台湾地区居留之香港或澳门居民,应备之警察纪录证明书为最近5年内,以为审酌期间。(修正条文第18条)。

  五、修正符合申请居留之香港或澳门居民,除经“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核准来台就学者外,均得申请居留入出境证,以利其居留期间入出境(修正条文第24条)。

  六、配合“民法”将“监护权”文字修正为“权利义务之行使或负担”(修正条文第29条)。

  七、修正定居证核发及设籍作业之规定,将现行定居证寄送户政事务所并副知申请人之方式,修正为将正本寄送申请人,由其持凭至户政事务所办理(修正条文第33条)。

  简化香港澳门居民网络申办来台许可“不发证”措施自9月1日实施后,刘德勋指出,在2010年9月1日至26日期间,港澳居民入境人数为44792人,比去年同期的34332人相比增加10460人,增加比例为30%。

  在网签核准件数方面,在2009年9月1日至26日期间,网络申请许可证为17700件;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9月26日网络申请许可同意书为50648件(免费,免办入台证,3个月可来1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2948件,增加比例为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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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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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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