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禁变性人注册结婚 争议焦点在男女定义——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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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庭禁变性人注册结婚 争议焦点在男女定义

2010年10月05日 11: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0月5日电 香港1名由男变女的变性人,今天被法庭裁定不能与男友注册结婚。

  据“中央社”发自香港的报道,这名变性人为本地居民,早前因为婚姻登记处拒绝为“她”与男友注册结婚,因此向高等法院声请司法复核,希望法院否决当局的做法。

  但高等法院上午裁定申请人败诉。

  全案争议的焦点是男、女及婚姻的定义。在庭上,代表政府的一方表示,一个人即使经过变性手术,法律上仍然维持天生性别,无法更改。

  声请人一方则要求法庭裁定已变性的人是“女人”,并可以根据婚姻条例与男人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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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哉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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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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