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8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八达通转售客户个人资料丑闻,引起香港市民广泛关注,香港私隐专员公署18日公布八达通调查报告,裁定违反私隐条例中三个原则,但指它重犯机会不高,因此不会受罚。
私隐专员蒋任宏在中午召开的记者会中公布调查背景、过程、结果和建议。
蒋任宏指出,八达通公司的“日日赏”计划,收集会员的个人资料是合法的,但转移资料给第三者,违反了保障资料的三项原则。他表示,八达通控股对奖赏公司活动知情的情况下,容许有关活动,因此要对违规负责。
蒋任宏表示,八达通已经完全停止了向商业伙伴泄漏客户私隐的做法,一是有关合约已经期满,一是已采取行动,提前中止合约。他指,由此估计,八达通持续或重犯违规行为的机会不大,因此不向八达通发出纠正违规行为的执行通知书。
蒋任宏称,由于现行法例所限,公署未能对八达通公司作出惩罚性措施,认为条例对个人资料的监管及保障不足,亦未符合公众的要求。希望港府就修例展开讨论时,公众支持加强监管及惩罚不当使用个人数据,令公署有实质的执法权。
八达通公司早前被揭发,将近200万名“日日赏“客户的个人资料,交给多间公司作市场推广,获利4400万元港币。行政总裁陈碧铧辞职,但留任至明年2月,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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