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八达通违私隐条例免罚 议员批变相“放生”——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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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八达通违私隐条例免罚 议员批变相“放生”

2010年10月19日 09: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0月19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18日公布八达通奖赏公司售卖客户个人资料调查报告,发现他们在没有客户订明同意下,向其中五个合作商户出售客户个人资料,而合作商户更声称是八达通职员推销保险,令市民遭蒙骗。专员蒋任宏认为此举构成欺诈行为,但他相信对方重犯机会不大,故不会发出具法律效力的执行通知书,有议员对结果表示失望,认为条例宽松变相“放生”八达通。

  今年中一名声称参与“八达通日日赏”计划的其中一个合作商户信诺环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前雇员向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揭发,指八达通奖赏公司将日日赏计划客户资料售予信诺,作直接促销用途,事件揭发后公署随即展开调查,并于昨日公布调查结果。公署指出八达通收集个人资料属合法,但在收集及使用客户资料时违反保障资料原则,例如八达通过量收集客户资料如身份证号码及出生日期等,同时又认为八达通未有采取适当方法,确保客户清楚了解个人资料可能会被转移予什么机构与甚至作金钱交易之用。

  私隐专员蒋任宏指出,八达通与美国友邦、信诺、善美佳、CPP及马己仙五个合作商户出售客户个人资料,同时未有向客户注明资料会销售继而获利,客户在未必知情的情况下被“出卖”,而且部分合作商户更声称是八达通职员,蒋任宏认为市民被骗:“事件涉及二百万名市民的个人资料,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就信诺事件而言,他们更声称是八达通职员,令参与计划的会员被骗。”

  虽然报告指出八达通在今次事件有过失,但由于八达通在上周已向专员签署承诺书,承诺会在两个月内销毁身份证号码等“过量数据”,同时让客户以合理程度了解个人资料的使用,并必须获客户明确同意等。署理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郭美玲解释指,八达通表明已与购买资料的机构终止合约,相信持续违反规定的机会不大,在现行条例下,私隐专员不可以发出执行通知,而且今次事件未有涉及刑事罪行,故未有将事件转介警方跟进,因此今次事件八达通毋须受罚,但如果市民认为受骗,可循民事索偿:“条例第66条则订明,任何个人如因资料使用者违反条例的规定而蒙受损害,包括感情的伤害,则有权向有关的资料使用者申索补偿。”而公署有一系列建议,希望八达通就意见作出改善。八达通公司昨日发声明指,会详细研究有关报告,并于今日公开作回应。

  八达通“出卖”市民,有团体昨午到八达通公司请愿,要求公司将售卖客户资料所赚取的四千四百万回赠给受影响的八达通持有人,并要求政府加强监管电子货币,而议员对八达通毋须受罚感到匪夷所思,认为事件反映现行私隐条例宽松,公署如同无牙老虎,无法有效保障巿民私隐,促使政府尽快修订私隐条例,赋权私隐专员有权对违例的机构,作出刑事检控,同时要求八达通母公司港铁公司全面整顿八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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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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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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