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旬汉以“驱鬼”为名 数度强奸19岁干女儿受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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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旬汉以“驱鬼”为名 数度强奸19岁干女儿受审

2010年10月26日 09: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52岁司机周锦华(右)否认以驱鬼为名骗19岁少女非法性交,他受审期间获准保释。图片来源:香港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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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0月26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一名五旬司机疑以驱鬼为名,与有学习障碍的19岁干女儿三度性交,更涉两度强奸她。司机否认以虚假借口促致非法性交及强奸等5项罪名,25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受审。控方指司机声称有鬼而尾随少女,进行一系列燃香、踏地请神、背部画符等仪式令她不敢反抗,最后骗她性交完成“仪式”。

  52岁被告周锦华被控3项以虚假借口促致非法性行为罪及2项强奸罪。控方指女事主为人单纯迷信,相信鬼神,她认被告作干爹,称他“华哥”,她听到他说有鬼跟着她即深信不疑,因此由去年3至5月,三度跟他回家做驱鬼仪式。

  控方指出,被告入屋后先燃香,又不断用脚踏地请神,最后蒙住女事主双眼并脱掉其上衣,把她推倒厅中床褥上。被告先以手在女事主背部画符“作法”,及后脱下女事主裤子,性侵得逞。被告为女事主所谓“驱鬼”3次,每次事后给200元港币予女事主后将她打发,并叫她不要告诉别人。

  一个月后,被告致电约女事主吃饭,饭后将女事主带回家,女事主问及原因时,被告只回应“不好问”,到家后将她强奸。女事主虽然害怕但因感羞耻,且担心“华哥”会伤害她而不敢报警。

  去年9月8日,被告再约女事主吃饭,饭后驾车载她到龙鼓滩附近的小冷水路,在车上将她强奸。女事主事后哭着致电友人投诉揭发。警方安排法医为女事主检查时,于其卫生巾内验出被告的精液,被告翌日被捕,他指女事主当时自愿与他性交。案件今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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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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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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