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珠海10月28日电(冒韪 朱希)记者今天从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珠海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港澳地区办理船舶登记的游艇,可在不注销已办理船舶登记的条件下,向珠海海事机构申请办理临时船舶国籍证书。
港澳藉游艇取得临时船舶国籍证书后,可在珠海水域航行、停泊,但应遵守边防、边检等相关管理规定。
珠海市海事局副局长唐万介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目前港澳籍船舶按照国外船舶管理,因此在口岸进出境、入境后的航行活动等方面,管理措施都较内地船舶更加严格,需经海关、检验检疫局、边检和海事4个口岸查验部门审批,才能在开放水域和指定港口航行,一轮审批下来至少需要7天左右。而港澳籍游艇如能取得临时国籍证书,即可按内地船舶进行管理,方便很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规定,国外船舶申请办理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的,必须先中止或者注销原国籍证明书,这给港澳籍船舶来珠海水域造成极大不便。
唐万说,香港澳门拥有游艇近万艘,但在珠海水域活动的只有100多艘,在珠海登记的只有两艘。目前珠海游艇制造业领先全国,此次新《条例》,不但给港澳籍游艇进出珠海并航行提供极大便利,且能积极推动珠港澳游艇业的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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