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30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澳门行政会2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称,该会日前完成讨论《财政储备制度》法案,法案建议将历年滚存和特区储备基金全数拨入未来的财政储备,财政储备分为基本储备和超额储备。其中,基本储备定为地区总预算的1.5倍,其余金额则拨入超额储备。
行政会发言人梁庆庭称,为了更妥善管理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财政盈余,以取得有关资源的最大效益和防范未来的财政风险,政府建议由法案订定符合澳门实际需要的财政储备制度。随着公共财政盈余的逐渐增加,现在是适当时候透过立法程式建立财政储备制度。
梁庆庭表示,财政储备是一整体概念。设立基本储备的主要目的是为发挥警戒线或安全线的作用,从而让管理者和公众有所警惕。
基本储备是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财政支付能力提供最后保障的财政储备,仅在超额储备完全耗尽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法案同时规定,无论是基本储备还是超额储备,仅在立法会审核并通过年度财政预算案或预算修正案后,方可使用。
截至2009年底,特区政府历年滚存约980亿元,特区储备基金约为128亿元。(记者肖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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