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检察院检察长何超明:公平正义要靠制度保障(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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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检察院检察长何超明:公平正义要靠制度保障(2)

2010年11月01日 14:56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沉默的利剑

  “甚为珍惜言词”、“在一般人眼中比较神秘”,有的媒体这样形容何超明。而他自己也如此自律:作为检察长还是谨言慎行比较好。但一起案件的处理却将他一下子推到了记者的“长枪短炮”之前。

  欧文龙案,是澳门有史以来最大的贪腐案。欧文龙原为澳门运输工务司司长,为澳门开埠以来涉嫌贪污渎职受审的最高职级官员。贪污、受贿金额达8亿多澳门元。

  2006年底检察院接手这一案件,数额大、官员级别高,证据涉及境外,其难度可想而知。当时,何超明是处理欧案的总检察长。经过大家两年多的艰苦努力,终于2009年澳门终审法院做出判决结果,欧文龙触犯21项受贿罪,三项清洗黑钱罪等,数罪并罚,判处28年6个月徒刑。

  谈起对这起案件的处理,何超明说,作为检察官,首要的是确保所使用证据的程序不要出错,取证要合法。程序正义是结果正义的保证。对于检察官来说,我们所提供的证据能被法庭接纳,就感觉辛苦值得了。

  维护公众利益

  澳门回归转眼十多年了。何超明说,澳门刚回归时,澳门检察院的重点是打击犯罪,第二个阶段是稳步发展,这几年可以说进入了第三个阶段,主要工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检察官应成为打击犯罪的执法者,公众利益的维护者。公平正义要靠制度保障,理想是脆弱的。

  这些年来,澳门检察院一直视维护公众利益、监督法律执行为己任,在处理劳工案件、无行为能力人案件、破产企业案件时,担当弱势群体的代表,解决矛盾纠纷。澳门一家企业在转制时,与老员工之间产生诉讼,要求补偿。在检察院的调解下解决了大部分人的赔偿问题,只有个别人进入诉讼程序。

  何超明认为,检察制度虽然因各国的法制特色而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但在追求公正与效率过程中均面临着同样的选择,司法改革已经成为实现这个目标的永恒主题。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的工作才刚刚开始。”他说。(傅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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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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