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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堂“大师”坐拥逾20处房产 与两女有三角关系

2010年11月10日 09: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10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一名中年女子21年前在佛堂参拜时与“大师”结缘,由弟子变身情人并诞下3名孩子,并与佛堂女“老师”展开三角关系。“佛堂三角恋”主角年龄相距最少22年,女子怀疑“大师”另与“三奶”生儿育女,便让两子女喝下“安眠药橙汁”后自杀,她自杀不遂,被控谋杀两子女9日受审。被告刚见“情敌”作供,不住失声痛哭。

  穿上黑色外套的被告利凤仪应讯时双目无神,表情呆滞,不住低头,仅在散庭时向到庭的亲友以眼神示意。关系亦敌亦友的“大老婆”梁颖兰踏上证人台,被告的头便不住抖动。

  当梁颖兰提及1994年发现李锦士另有“第三者”,犯人栏的被告即失声痛哭,审讯被迫暂停。而61岁的梁颖兰外表显得较年轻,作供一整天,其间不时面露笑容。

  预计今天作供的三角“关键”李锦士外形瘦削,头发灰白。他供称自己坐拥大量物业,又是“观音圣阳宫”负责人,未与梁或被告缔结婚约。他一直与梁同居,但未有忽略被告。梁颖兰供称,案发单位属被告的“新居”,她在诞下第二名儿子时迁入。被告本居于同层相邻单位,但单位较小,李锦士遂安排被告“小屋搬大屋”。

  梁颖兰表示,被告利凤仪与母亲和亲弟同为佛堂信徒,投入佛堂负责人“大师”李锦士门下。信徒每有请求,都“入纸”交由李与神明沟通,以获取指示,收费数千以至过万元(港币,下同)。

  梁颖兰接受辩方盘问,供称与李锦士联名拥有一工厦单位,营运“观音圣阳宫”。佛堂逾百信众向李寻求神明指示或宗教力量,称他“大师”,又称梁“老师”。

  梁表示,在1989至1992年,被告、其母亲和弟妹都为李的弟子,获李赐赠“宗教名字”,被告叫“妙圆”,其母称“圆崇(译音)”。其时,被告仍未与李发生“超师徒关系”。

  梁颖兰坚称,李锦士为佛堂负责人,她只负责抄写和文书工作。她一度反问其工作性质与案件有何关系,被指示继续回答后续称,信众欲向神明寻求指示,须先提交问题纸。李锦士向神请示后念出诗句,她则负责抄写下来,交回信众。

  辩方9日呈上5张被告亲母和亲弟交予李的问题纸。被告母亲在其中一张请求“做大相”,梁颖兰解释,李锦士建议信众“向天堂放相”,希望保佑好运或长命。问题纸写上2万元,辩方问是否每一次“做大相”皆收取同等款项,梁回答指“记得大约收一万六”;被告亲妹“入纸”要求与神明上契,李及后称已得到神明批准,收取她1300元。梁颖兰同意信众每次“与神对话”皆须付款,但忘记收费银码。

  辩方指出,李锦士常发售物品,被告亲弟因病求助佛堂,李开出药方并要求他交出“圣水”。辩方指“圣水”实为信众自购的瓶装蒸馏水,李念经后收费35元;又如信众买来花卉,李把凋谢花櫢放入小袋,便成售价50元的“圣花”。梁颖兰承认曾目击李手按瓶装水念经,但忘记收费是多少。

  辩方称,李锦士又收取“念经费”,让信众购买物品供他念经“开光”。信众自坊间购买佛珠交给他念经,收费高达4000元,大型观音像海报画收费2万元。梁颖兰强调,李锦士应信众要求为海报开光,“记得收过8000元”。

  她强调佛堂的收费都由李负责,佛堂在1991年迁到油麻地永星里一大厦内。梁不讳言与李一同拥不少物业,“超过20个”,既有个人名义,也与李共同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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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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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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