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港澳新闻

港府为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增建批出额外土地

2010年11月25日 11: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25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港府二十四日公布,会把一幅位于波老道的政府用地批予国家外交部,以满足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特派员公署)对额外地方的需要。

  该用地占地约2100平方米,坐落《半山区西部分区计划大纲图》内的“政府、机构或小区”地带,毗邻位于波老道的特派员公署职员宿舍。该用地会作为当局于一九九七年批予外交部的现有地段(即内地段第8893号,并由坚尼地道的办事处大楼及波老道的职员宿舍组成)的增批部分。与已批的原地段的情况一样,当局会以象征式地价1000元批出用地;批租期会与已批的原地段的批租年期同时届满,即至二○四七年六月三十日止。

  有关特派员公署对额外地方的需要,港府发言人强调,特派员公署自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于一九九七年成立以来,一直在维持特区的稳定繁荣上扮演重要的角色,对特区可谓贡献良多。

  “增批地段上的新建筑会提供额外地方,使特派员公署能在更方便和保安适切的公署范围内,更有效发挥其作为外交部代表的职能,以及举办外展活动和教育计划。这将进一步提高特派员公署根据《基本法》履行其职能和责任的能力。增批地段也会作为公署特派员的新官邸,以取代位于公署办事处大楼顶楼的现有宿舍。此举可令特派员的官邸,更符合外交部驻外使节人员官邸的规模。”

  港府发言人补充:“增批地段的建筑工程不会在交通、视觉或通风方面引起很大的关注。批地文件中会施加适当的发展限制;发展项目的地积比率为不大于两倍,而楼宇高度不超过主水平基准以上一百三十米。换言之,发展项目属低密度发展,为一幢只在地库以上建四层高的建筑物。”

  港府发言人进一步指出,批地文件中会施加适当的管制,以确保设计及绿化园境的工作均为恰当。

参与互动(0)
【编辑:李娜】
    ----- 港澳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