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家近9亿元的香港上市公司润迅通信前副主席杨军,2006年与前妻马琳分别于香港及深圳法院申请离婚,最终深圳法院率先颁下离婚令,马仅获4个物业及800多万人民币。马琳不服上诉,终院昨以3比2驳回马琳的上诉,指出香港按例承认外地颁下的离婚令。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终院判辞亦指出,香港可参考英国1984年的法案修例,容许香港法院在外地颁下离婚令后,仍有酌情权在合适的情况下处理赡养费命令等附属济助。《婚姻诉讼条例》列明,除“明显地有违公共政策”的情况外,香港法院会确认外地的离婚。
杨军2007年仅要求深圳法院分配约1,500万人民币财产,法院裁定马可获4个物业及880万人民币;香港原讼庭拒绝承认深圳离婚,判马琳可分3亿7千万元,惟其后杨军上诉得直,认为香港法院无权再审深圳已作的离婚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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