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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税务局发生乌龙事件 8万当868万拒赔偿

2010年12月16日 14: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2月16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税务局评错税,令市民费“神”伤“金”。有市民向议员投诉指,税局评税出错,把原本填报的86,868元总入息,误当为8,686,800元,无端将其收入增大近100倍,使得应缴税款高达260万元。

  投诉人与税局交涉,但多月后才更正,期间投诉人为缴交有关税款,蒙受金钱损失及精神困扰,要求税局赔偿也被拒绝。有关部门回应指,个案为税局人员工作流程出错,属个别事件;根据法例,税局不用就评税错误向市民作出赔偿。

  有议员昨在立法会上质询,指近年接获多名市民投诉,指税务局评税结果出现失误,令有关市民须支付巨额税款。有投诉人填报的总入息原本约8.6万元,税局却误以为是868万元,要求事主缴税260万元。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回应说,有关个案为税局人员在工作流程出错,并非评税机制出现问题,已尽快作出更正,属个别事件。

  陈家强表示,已致力确保评税工作公正无误,但仍难免出现零星错误。他又指,错误评税的成因包括,呈报的文件或数据出错,又或是纳税人或评税员的人为错误等,有些个案则难以清晰判断错误是由税务局还是纳税人所致,当局亦没有就有关失误作出统计。

  不过,陈家强强调,一般评税过程中,会审阅纳税人提交的报税表,以确定表面数据正确,税务局亦设有计算机监察系统,以检视报税表所申报的资料正确,例如纳税人申报的入息远超其入息纪录的应课税入息等。对于有怀疑的个案,评税员会核对纳税人所呈交的数据,然后才发出评税通知书。当局会加强评税员的培训,改进系统和制度。

  他表示,市民如发现评税有误,应尽快与税务局联络,并于评税通知书发出后1个月内,以书面向税务局局长提出反对。当局重新审核个案后,若纳税人胜诉,税局会付还已缴的税款,但法例没有规定当局须就纳税人的损失作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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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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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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