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提名期为2月20日至3月5日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提名期为2月20日至3月5日

2022年01月27日 16:29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社香港1月27日电 (记者 张晓曦)香港特区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27日发表行政长官选举活动指引。根据指引,2022年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将于3月27日举行,提名期定于2月20日开始,至3月5日结束。

  当日,选管会举行记者会,公布行政长官选举活动指引,选管会主席冯骅主持记者会。

  冯骅表示,2022年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是完善选举制度后的首次行政长官选举。根据新修订的选举法例,行政长官须由选举委员会(选委会)委员经一人一票、不记名方式投票选出。有竞逐的选举和无竞逐的选举均须进行投票,候选人须获得超过750张有效选票才能当选。

  他续指出,行政长官候选人须获得不少于188名选委会委员的提名,并在选委会的五个界别中每个界别不少于15名委员的提名。每名选委会委员只可提名一名候选人,并且不能撤回或撤销。

  指引亦更新了丧失获提名为候选人的资格的情况。冯骅表示,根据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资审会)负责审查并确认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的资格。资审会可要求选举主任提供意见,亦可以根据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作出决定。

  投票和点票安排方面,冯骅介绍,选举事务处会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设立一个主投票站,供选委会委员就行政长官选举进行投票,主投票站会使用电子选民登记册系统核实选民身份及发出选票;中央点票站设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点票会于在场的候选人、选举代理人或监察点票代理人的监察下,由点票站工作人员以人手进行,公众人士及传媒可以进入点票站观察点票。

  他还表示,选举事务处将推行多项措施,防止新冠病毒在投票站及点票站散播,鼓励选委会委员进入主投票站时使用“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序,并遵守一系列防疫措施。

  另外,他还提醒,指引列明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选举开支的最高限额由1570万元(港元,下同)增加至1760万元,候选人招致的选举开支不可以超逾法例规定的最高限额,否则即属违法。(完)

【编辑:程子倬】

港澳新闻精选: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