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官员:任何行业在港赚钱必须缴税 逃税或判监3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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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官员:任何行业在港赚钱必须缴税 逃税或判监3年
2010年05月04日 15: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5月4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商人陈振聪在与华懋慈善基金的世纪争产案败诉,上月底遭香港税务局入禀区域法院,被追讨超过三亿四千万元税款,当中包括二○○五至二○○七年度两项利得税合共逾三亿元欠税以及二十四项拖延物业税。对于陈振聪是否已经归还税款,税务局以个案为由不予评论,强调在港赚钱就要缴税。

  陈振聪是否已归还所欠税款,税务局长朱鑫源三日拒绝透露,他说,案件涉及追税,须在法庭上才可公开详情,现时无可奉告。但他强调,任何行业或任何专业,如在香港赚取到利润,都要交税,包括任何服务行业和风水行业。

  税务局去年追回一百二十多亿漏报的税款,较前年上升,但无论是企业和个人,去年瞒税情况都大幅增加。上年度短报的入息和利润达一百二十一亿元,对比二○○八/二○○九年度多约三十一亿元,金额增幅达三成三,平均每个个案少报的款额约六百多万,对比上一个年度多近二百万。

  去年税务局就三宗逃税个案提出检控,朱鑫源表示,税务局会积极追税,但他承认提出检控避税人士在搜证上较困难。税务局重申,假如在报税表中虚报、漏报、编制或储存虚假的账簿、或使用欺骗等手段逃税,可能触犯逃税罪名,最高可被罚款五万元,另外加征少收税款三倍的罚款,以及判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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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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