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8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今日公布该局已向四个公务员中央评议会的职方提出下列薪酬调整方案,并追溯至2010年4月1日起生效.
具体如下:中层薪金级别及低层薪金级别的公务员,加薪幅度为0.56%;首长级及高层薪金级别的公务员,加薪幅度为1.60%。
上述向职方提出的薪酬调整方案是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考虑最近完成的薪酬趋势调查所得的薪酬趋势净指标、经济状况、生活费用的变动、政府的财政状况、职方对薪酬调整的要求和公务员士气后,作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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