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1日电 据香港媒体报道,澳门特区政府将由本周五起,经自动转帐及支票向永久居民发放每人6000元现金,履行施政报告中的承诺。
澳门特区政府公报刊登2009年度现金分享计划行政法规。凡于2008年12月31日持有有效或可续期的澳门身份证的澳门永久居民可获发6000元;非永久居民3600元。于2008年12月31日未满5岁的幼儿,只要领取身份证,也可获发现金分享。
在澳门境外生活的澳门居民身份证持有人,若证明因长期卧病、全身或半身瘫痪而未能办理换领身份证,可由受惠人的法定代理人、配偶或第三亲等内直系或旁系血亲代领。有关单位也会成立发放辅助中心,运作至2009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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