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4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发言人14日回应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2009年报告中对香港的评论时表示:“对于报告提出没有根据的评论,指中央政府继续阻碍香港按照《基本法》迈向普选,特区政府感到遗憾。”
发言人说,事实上,2007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明确了达至普选的时间表,即香港可于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2020年普选立法会。这为香港的政制发展迈出至为重要的一步。在此期间,2012年的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选举可进一步民主化。
发言人称,在2008至2012年期间,香港应集中处理2012年的选举安排,以推进香港的选举制度迈向一个中途站。
至于普选的具体模式,则要在2012年至2017年间,由第四任行政长官和第五届立法会一起解决有关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模式的议题。
在2017年经普选产生的行政长官,则须与第六届立法会合作,处理在2020年达至立法会普选的方案。
发言人表示:香港会在今年第四季就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咨询公众的意见。特区政府的目标是于本届任期之内处理好2012年两个选举办法,加强其民主成分。这能为迈向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和2020年普选立法会打好基础。
发言人指出,“按照《基本法》实行普选是我们的内部事务。香港特区及中央会按照《基本法》处理有关事宜。我们希望并相信外国政府和国会会继续尊重这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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