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打击非法入境者修例刊宪 将于14日生效——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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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打击非法入境者修例刊宪 将于14日生效
2009年11月13日 13: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13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十三日表示,《2009年入境(修订)条例》十三日刊宪,港府会在明日在宪报号外刊登公告,宣布条例在同日(十一月十四日)生效。

  港府发言人表示,非法入境者从事雇佣工作的最高刑罚为五万港元及监禁三年。发言人表示,非法入境情况近月明显恶化。外籍非法入境者的数字由二零零九年一、二月的每月平均三十七人,急升至二零零九年三至九月的每月平均一百三十五人,单在十月,数字更升至一百五十九人,期望条例生效后可遏止问题恶化。

  他说,执法机构会联同内地有关单位加强堵截非法入境者,也会在条例生效后严厉打击黑工。他表示,希望向有意非法来港的人发出清楚信息,非法入境者来港工作是严重罪行,非法入境者即使在留港期间取得“行街纸”,如果从事黑工,一样会受刑事制裁。

  他说,一直以来,港府都会控告打黑工的非法入境者,但法院在今年三月初裁定,非法入境者如获担保外释,即表示得到入境事务处处长授权留港。因此,他们可对原来“非法逗留”的控罪提出抗辩。

  此外,条例生效后,有效旅行证件的定义,将可涵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发言人说,会于稍后时间公布港澳出入境便利措施的具体推出日期及细节,初步计划在十二月初,港澳双方开放“e-道”给对方的永久性居民登记使用,并豁免对方永久性居民填交出入境申报表。香港永久性居民只需持身份证即可访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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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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