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下月凭身份证往来毋须填出入境申报表——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港澳新闻
    港澳居民下月凭身份证往来毋须填出入境申报表
2009年11月24日 11: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24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香港、澳门两特区政府24日将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持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入出境及互免填报入境申报表协议》。预计下月开始,两地居民可以持身份证往来港澳,毋须填报出入境申报表,并开放电子过关信道予对方的永久居民使用。

  特区政府23日公布,行政长官何厚铧授权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代表澳门特区签署上述协议。港澳特区政府24日签署协议后,将分别公布港澳出入境便利措施的详情。

  香港早前修订出入境条例,并于本月13日颁布实施。按照修订后的出入境条例,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被香港特区视为“有效旅行证件”。香港特区政府表示,计划在12月初,港澳双方开放“e道”予对方的永久居民登记使用,并豁免对方永久居民填交出入境申报表。

    ----- 港澳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