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告离婚少妻促还资产 前妻与新欢同居身怀六甲——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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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夫告离婚少妻促还资产 前妻与新欢同居身怀六甲
2010年06月13日 11: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6月13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六旬汉10多年前在内地迎娶年轻30载的妻子,并育有3名子女。妻子来港后,夫妇先后花费逾280万置业和投资股票。然而,六旬汉声称与妻子离婚后,发现她另结新欢和身怀六甲。他指投资和置业全由自己支付,要求前妻交还资产,但被拒绝。六旬汉入禀高等法院,要求前妻交还逾280万元的资产。

  原告人为现年68岁的吴宝立,被告为吴的35岁前妻罗蔼华(皆为译音)。吴在入禀状透露与罗于1996年在内地结婚,罗于6年后来港,育有3名5至11岁子女。然而,夫妇在2005年离婚收场。

  自2002年起,他们先后在西环购入3个物业。在离婚前,他们以38万和50万元购入第一街和皇后大道西单位,其中前者于2008年以160万元变卖,他们再把资金投资股票和外币(约值120多万),皇后大道西的物业则放租。于2007年时,当时已离婚的夫妇,再以192万元购入德辅道西物业,并一同搬入单位居住。

  然而,前妻于去年10月突然表明不会再照顾子女,并搬离德辅道西单位。翌月,吴发现前妻与一男子同居,并怀有身孕。吴要求前妻交还物业和股票,但被拒绝。吴现入禀法院,指购买物业的款项全由自己支付,并非送给妻子的礼物,因此要前妻交出德辅道西的物业。至于皇后大道西的单位,吴指根据离婚时与前妻达成的协议,每人各占单位一半业权。此外,除外币已交回给吴,前妻现持有约值69万元的股票,也需交还予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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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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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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