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教师涉与12岁女生发生性关系 辩称事主常撒谎——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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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教师涉与12岁女生发生性关系 辩称事主常撒谎
2009年05月13日 14: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5月13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一名前小学教师涉与12岁女生2年间多次发生性关系,并带女童往堕胎的案件,12日在高院续审。被告出庭自辩时指涉案女生经常说谎,以补习为借口,放学后其实与男生拍拖,他否认与女生有任何不寻常关系。

  38岁的被告朱志华12日透露,他由事主X小三起当其老师,X给他的感觉是性格活泼、“多嘴”及贪玩,X也常在小息时到教员室找他,又曾在电话中跟他聊天时谈及自己恋爱史,指班中大部分男同学均喜欢及暗恋她。

  至X读中一开始,被告替X补习,2006年底他曾偷看X日记,发现X经常向其母讹称到他家补习,实际跟班中男同学拍拖,故其母不准X再到其家补习,免得X再利用被告说谎。案件13日续。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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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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