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区政府合署建筑风格独特 专家倡将其列为古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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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区政府合署建筑风格独特 专家倡将其列为古迹
2009年10月16日 13: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香港中区政府合署东座及中座将保留,西座会被拆卸,部分土地会重新发展为公园。(图片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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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0月16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港府最新一份施政报告提及一系列中环变身计划,包括中区政府合署保育活化项目。古物古迹办事处委托专家所做的研究指出,中区政府合署中座及东座建筑风格独特,建议评为历史建筑,但建筑风格平平无奇的西座则可予以拆卸并重建,但不建议改作商业用途,应将之发展成为花园。

  专家更建议,有关单位日后把中区政府合署的围栅拆除,让市民可与建筑物零距离接触。

  古迹办早前委聘英国保育建筑师事务所Purcell Miller Tritton进行一项“中区政府合署历史及建筑价值审评”的顾问研究,已于上月完成。

  报告指出,中区政府合署的建筑物代表了香港政府历史中的重要一环,加上毗邻的圣约翰座堂、前法国外方传道会大楼及香港礼宾府均为法定古迹,如将中座及东座评为历史建筑,既有助保护建筑物的价值,也能合组成文化群组。

  报告指出,中区政府合署建筑群的建筑风格各有不同,当中以建于1956年、曾作为立法局会议厅的中座最具建筑特色;建于1954年的东座也标志着从传统艺术式学院设计,过渡至现代实用建筑主义的建筑风格,俱应予以保留。

  至于1959年落成的西座虽为3座建筑物中最大,但建筑风格却以实用为主,平平无奇,可拆卸重建。然而,如决定拆卸西座,建筑物内不少原有构件或旧式构件可予保留再用,如铜铸入口大门、花岗石覆盖层、原有窗户及云石覆盖层等。

  专家又建议,中区政府合署日后任何新的发展项目,均应保留四周的开阔空间,并保留目前的高度限制,以免遮挡阳光及盖过中座、东座和礼宾府。

  香港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称,西座属于政府及小区用地,改作商业用地时须向城规会申请,并须提交相关的交通流量评信,届时会再听取公众意见。

  至于中环码头海滨地皮的发展,林郑月娥表示,该区将以公私营合作模式,发展为文娱枢纽,作为展览、零售、娱乐及小区用途,让私人发展商设计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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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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