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政府颁布《维护国家安全法》 3日生效——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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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门特区政府颁布《维护国家安全法》 3日生效
2009年03月02日 20: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澳门立法会二月二十五日下午经细则性讨论后,高票通过了《维护国家安全法》。图为法案通过后,议员们纷纷举手发言。 中新社发 毕永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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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澳门三月二日电 (记者 毕永光)《维护国家安全法》于今日出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明日正式生效。

  《维护国家安全法》于二月二十五日澳门立法会全体会议获高票通过,经过立法会主席曹其真与行政长官何厚铧先后签署及校正付印,今日颁布。按照该法第十五条规定,法律于公布翌日起生效,正式填补澳门回归后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真空。

  《维护国家安全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制定的。去年十月二十二日至十一月三十日,澳门特区政府将《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咨询。后来,根据收集的意见对法律草案做了修改,并于十二月中旬将法案提交立法会。

  今年一月五日,澳门立法会一般性通过了该法案。之后,特区政府根据立法会提出的意见,于二月三日提交了修订后的法案文本,二十五日获立法会通过。

  行政长官何厚铧日前表示,《澳门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工作顺利完成,只是踏出第一步。特区政府将持续不断深化法律推广、宣传和相关的培训工作,把《维护国家安全法》落到实处。(完)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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