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港人在内地走私贩卖制造毒品一审被判处死刑——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港澳新闻
    两名港人在内地走私贩卖制造毒品一审被判处死刑
2009年05月06日 15: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缉私警员在覆盖港台及内地的贩毒案件中查获用茶叶包装袋装好的毒品。(图片来源:大公报)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中新网5月6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首宗由内地、香港和台湾三地毒贩组成的团伙涉毒、涉枪案日前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2名港人袁某、李某因主谋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罪被判死刑,另7名主犯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1年6个月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深圳海关缉私局透露,港人李某还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据悉,2007年12月29至30日,深港海关联手经过近4个月的缜密侦查,成功开展代号为“天剑”的缉毒行动,破获了一个涉及内地、香港和台湾的跨境走私、制贩毒团伙,行动当天双方共缴获“伍仔”(尼美西泮)、“冰毒”(甲基苯丙胺)、“K粉”(氯胺酮)、摇头丸、咖啡因等各类毒品19200克、易制毒化学品2436克。

  据悉,这次宣判案件是深圳海关破获的首起涉毒、涉枪案,包括4名港人在内的17名涉案人员在此次扫毒案件中被拘捕。警方在行动中缴获仿美国柯尔特式手枪和自制手枪各1支、子弹55发、制毒工具及管制刀具一批。缉私警员还摧毁22个内地毒品销售网络和5个制造、藏匿毒品窝点。

  据深圳海关提供的数据统计,仅2007年以来,该关侦办的毒品走私案件目前共有59宗获判,15人被判死刑,在受到刑事制裁的78名毒贩中占20%,强大震慑了关区跨境毒品走私分子。

  今年一季度经由香港的跨境毒品走私案件一反往年常态走私活动频密,形势严峻。据深圳海关有关负责人称,刑事制裁是对付走私犯罪最严厉也是最有威慑力的手段,缉私部门也强化证据意识,做好证据的收集、审查与固定工作,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将毒贩绳之以法。

【编辑:刘羡
    ----- 港澳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