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共建无烟香港 违例者将重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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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述:共建无烟香港 违例者将重罚
2009年09月02日 01: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香港九月一日电(记者 晓萍)香港违例吸烟定额罚款制度九月一日生效;同时,四十八个公共运输设施也列为禁烟区。

  根据《定额罚款(吸烟罪行)条例》,任何人士在法定禁止吸烟区或公共交通工具内吸烟或携带燃着的香烟、雪茄或烟斗,执法人员有权向他们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罚款一千五百港元。任何人若收到定额罚款通知书,须于二十一日内缴付罚款,否则可能面对更高的罚款额。

  禁烟范围从九月一日起扩大至四十八个有盖公共交通交汇处,今后烟民若在中环交易广场、沙田市中心及乐富邨等大型巴士总站吸烟,都会被罚款。

  新措施旨在进一步提高阻吓作用,并向市民传递政府决心执行禁烟的信息,保护非吸烟者免受二手烟危害。不少学者指出,新措施有助烟民戒烟。

  “好呀,以后不用排队等车时被二手烟烦了,”本身非烟民的谢先生对有盖巴士站禁烟拍手叫好。而有十年烟龄的陈小姐表示,法例既定,就要遵守,“忍不住都要忍”。她相信自己可以做到不违规。现在禁烟的地方越来越多,她说,以后抽烟时会尽量小心些,或者索性减少吸烟。

  据了解,全港约有九十个设上盖的公共交通交汇处,其中约四十个因多于一半地方有遮盖早已禁烟,余下四十八个则于今日起开始禁烟。至于尖沙咀码头及中环天星码头等全露天公共交通交汇处,则最快会于明年禁烟。

  新增的禁烟公共交通交汇处,港岛区占五个,九龙及新界则分别有十个及三十三个,多为主要运输枢纽,如中环交易广场、沙田市中心及大埔墟站等。

  由一日开始,对于违例吸烟,香港食环署、康文署及房署人员都获授权执法。

  香港近年致力透过跨界别合作和动员市民大众的参与,推广无烟文化。香港卫生署署长林秉恩一日表示,控烟的工作不能只靠罚款,而需靠教育。他相信随着控烟工作的逐步推行,市民的吸烟现象将会减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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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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