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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丽莉案律政司拒转高院 姐蒋丽芸对官司有信心

2008年03月26日 10: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蒋丽莉涉串谋诈骗往东区法院应讯。(图片来源:文汇报)


资料图:香港上市公司太平洋兴业前主席蒋丽莉被控诈骗的案件,三月四日上午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再提讯。蒋丽莉被加控两项罪名,分别指她于二零零一年,环康集团有限公司招股时,隐瞒自己在环康的股份权益,以及又涉嫌在同年环康集团的招股章程,有一项不真实陈述。蒋丽莉是老牌工业家蒋震的女儿,曾经获选为香港杰出青年,在去年当选为香港总商会第一位女主席。图为蒋丽莉(中)步出东区裁判法院。 中新社发 谭达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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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3月26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身兼香港总商会主席的上巿公司太平洋兴业前主席蒋丽莉,遭廉署控告串谋诈骗一案,控方25日要求将案件转介至区域法院进行审讯,辩方却坚持将案件转交至高等法院处理,获裁判官批准将案件押后至5月6日再讯。

  蒋丽莉胞姐蒋丽芸于庭外表示,对妹妹的官司十分有信心。

  46岁的被告蒋丽莉与45岁的太兴前执行董事胡思圣,于本年1月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及两项公司董事作虚假陈述罪名。而包国平(54岁)与蒋丽莉另被控两项欺诈、及批准发出一份载有不真实陈述的股份招股章程罪,他的案件将一同押后处理。

  辩方大律师25日表示,在上月收到律政司黄仁龙书面通知,拒绝辩方要求转介高院处理,指被告一旦被裁定罪成,最高判囚刑期不超过7年,加上区域法院会给予被告一个公平的审讯,眼下并无特别理由须将案件移交更高法院处理。辩方就此决定寻求法律意见,稍后或提出司法复核,希望法庭可将案件押后以作安排。

  辩方续指,控方仍未能提交涉案5名证人的供词,当中包括一份证监会董事级成员的供词文件。同时,辩方需向廉署查阅多达98项的非呈堂资料,惟廉署似未有充分合作之嫌。

  控方即回应,该多达4500多页的数据,大部分不用细阅,而且律政司长已详细考虑被告的个案,才决定将之转交区院,何况控方认为在等候到区院审讯期间,辩方已有足够时间处理司法复核申请,并不须要将案件一再押后。

  25日蒋丽莉有胞姐蒋丽芸、息影女星蒋丽萍及夫婿陪同到庭应讯。蒋丽芸于庭外质疑廉署的调查手法,有信心胞妹可打赢官司。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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