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日早上,香港艺人裸照案的被告史可隽到东区法院进行预审。史可隽被控在2006年期间,在一部送往公司维修的计算机内,非法取用艺人照片。(图片来源:大公报)
中新网4月24日电 据星岛日报报道,香港艺人网上不雅照片案24日早上预审,裁判官将案件排期至今年10月正式开审,届时控方会传召12名证人。
被告史可隽获准保释,离开东区裁判法院。
控辩双方在庭上表示,双方已经同意多项由警方提出的证据,控方在开审时会传召12名证人,但没有提及艺人陈冠希是否其中1人。
史可隽涉嫌不诚实使用计算机,他否认全部3项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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