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南华足球队守门员张春晖。(图片来源:文汇报)
中新网6月4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南华足球队守门员张春晖,3日在香港东区法院承认一项严重伤害他人身体罪名,还押至6月17日,索取感化官背景报告判刑。
张春晖(25岁)于去年12月19日凌晨与友人到铜锣湾登龙街酒吧买醉,其友人要求陪同邻桌一名女子离开被拒,双方发生争执。其间张向对方一名“护花”少年拳打脚踢,至警方到场,仍将事主的头“当球踢”,令他一度昏迷,张其后更欲逃离现场,终被警方拘捕。
张春晖3日在东区法院承认一项严重伤害他人身体罪名,还押至6月17日,索取感化官背景报告判刑。裁判官考虑被告持续殴打事主,事后更企图逃走,强调监禁是合适的方法。
辩方3日递上多封求情信,包括南华足主罗杰承及其妻梁芷珊,并指张春晖受酒精影响,犯事并非他的本性,愿意给予他机会。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