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香港艺人刘嘉玲。 中新社发 汤彦俊 摄
中新网1月9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东周刊》7年前刊登女星(即刘嘉玲)被虐裸照案,遭票控的出版商、印刷商和两名编辑相继认罪,案中唯一否认发布淫亵物品罪的前执行总编辑李倩修(40岁)早前被裁定罪成,8日被判社会服务令200小时。
涉案为2002年《东周刊》第521期题为“娱圈悲剧字母女星被虐裸照曝光”的封面故事,裁判官指该报道在其眼中并没有新闻价值,虽然相片打了格,但一般公众人士均知事主身份,认为刊登该报道只为增加销量,事件也令事主受到不必要的尴尬和痛苦。另外,被告最错的地方是没有运用其新闻工作者的判断,坚拒上司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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