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澳门少女初见网友 夜店喝醉后惨遭强奸(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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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岁澳门少女初见网友 夜店喝醉后惨遭强奸(图)
2009年04月16日 09: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澳门一名少女疑在皇朝区夜店内被男网友性侵犯。(图片来源:澳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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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4月16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一名17岁少女网上结识18岁男子,上月底在酒后与网上男子初次会见,即一同再往夜店消遣。少女不胜酒力,在男子陪同下往女厕呕吐期间,惨被强奸。事主当时因害怕而没有实时报警,约本月初才向司警报案求助。

  司警接报后展开调查,日前拘捕涉案疑人,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处理。

  涉案澳门男子姓潘,18岁,报称无业,司警以性侵犯无能力抗拒之人的罪名将其移送检察院侦讯,若罪名成立,可判以2至10年徒刑。

  案中17岁少女在半年前在互联网上结识一男网友,随后互有联系,但素未谋面。至上月28日晚上,事主与多名友人到皇朝区一夜店消遣。至次日凌晨,已有酒意的女事主接获网友电话,相约在夜店门外见面。事主当时不虞有诈,在夜店内与案中男子初次见面。有人表示正与友人在附近另一夜店消遣,邀请事主一同前往。

  事主与男子去到同区另一夜店,一段时间后,事主不胜酒力,要前往女厕呕吐。当时有人“扮好心”,陪同事主进入女厕内一厕格。其间,有人即将厕格门关上,上下其手,女事主反抗,但不成功。有人见事主无力反抗,即性侵女事主。

  男子得手后离开,继续与友人嬉戏。女事主当时即致电相熟女性友人到场,痛指被贱男侵犯,对方却不承认。事主当时不知如何是好,加上害怕,没有实时报警求助。

  至本月6日,事主终决定向司警报案求助。司警接报后展开调查,并于日前在涉案男子位于台山的寓所内将其带返警局调查。经认人程序后,司警正式将其拘捕,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处理。

  司警局刑事侦查厅厅长周伟光呼吁居民在网上交友时,应加倍小心,以免误交损友,抱憾终生。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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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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