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提醒市民:切勿擅自携带野味或肉类入境
2008年04月18日 13: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4月18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香港特区政府18日提醒市民,切勿擅自携带野味、肉类或禽肉入境。
发言人说:“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与香港海关已在所有入境管制站加强执法,防止旅客非法携带肉类和禽肉入境。”
由4月1日至15日,海关人员在各入境管制站截获共95名非法携带肉类或禽肉入境人士,并交由食环署处理,而检获的肉类和禽肉约418公斤。
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下的《进口野味、肉类及家禽规例》,任何人士不得在没有官方证明书的情况下携带任何肉类或禽肉入境,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
发言人表示,食环署已在入境管制站张贴海报及放置展板,并派发宣传单张,呼吁旅客切勿没有卫生证明书而携带肉类及禽肉进入香港。
发言人说:“食环署与海关会继续严厉执法,以保障食物安全和公众健康。”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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