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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强调按照《基本法》实行普选是中国内部事务

2008年01月25日 19: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香港一月二十五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周五表示,按照《基本法》实行普选是中国内部事务。特区政府及中央会按照《基本法》处理有关事宜。“我们希望并相信外国政府会继续尊重这个原则”。

  欧盟轮值主席近日就香港普选问题发表声明,这位发言人在回应传媒查询时作以上表示。他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作出的《决定》,明确了达至普选的时间表。根据《决定》,香港可于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而在行政长官普选后,立法会全部议员可于二○二○年由普选产生。这为香港的政制发展迈出至为重要的一步。《决定》亦订明二○一二年两个选举办法可作出适当修改。

  发言人强调,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符合先发,并且符合《基本法》。正如民意调查显示,《决定》是受到市民大众所接受。香港中文大学在一月份进行的民意调查显示,超过七成市民接受人大常委会的《决定》。

  这位发言人指出,特区政府致力按照《基本法》达至普选。现在普选时间表已经制定,特区政府会努力就如何使二○一二年两个选举办法进一步民主化,在社会凝聚共识,为在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及二○二○年普选立法会铺路。(完)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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