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一名女子私自恋爱成婚 被判死刑(图)——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际新闻
    巴基斯坦一名女子私自恋爱成婚 被判死刑(图)
2009年07月24日 10: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莎拉和丈夫伊斯迈及8个月大的儿子。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中新网7月24日电 巴基斯坦一名女子,不顾父母反对私自恋爱成婚被判死刑。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芳龄22岁的巴基斯坦女子莎拉不知道什么叫婚礼的祝福。父母原本希望莎拉嫁给本族一个年长富有的男子,但她对伊斯迈一见钟情,不顾父母反对结成连理,婚后紧急逃到警局寻求保护。不久,族中长老召开部族法庭,在缺席审判下判处两人死刑。

  警方带小夫妻躲到信德省省会喀市。两人在喀市南区警察局一个水泥房间一住一年多,生下一个孩子。因为怕被族人发现,两人深居简出,伊斯迈也不敢外出工作,至今已当尽家财,生活艰苦。警察同情他们,却也无可奈何。

  在巴基斯坦,婚姻不止是男女当事人的事,还涉及双方家族甚至部落,亲事一定要父母点头。男女胆敢私自成婚,或者发生私情,往往会被部族法庭以损害名誉的罪名判处死刑。

  巴基斯坦政府五年前立法禁止部族以维护名誉为借口杀人,违者最重可处死刑,但效果不彰。

  根据女权团体统计,2003年巴基斯坦共有近1300人在部族名誉的名目下遇害,去年被杀害的也有550人,受害者多半是女子。其中一个案例,3名少女因为想自己选择夫婿,竟遭部落长老活埋;另有一位少女先被长老放一群恶犬攻击再枪杀。

【编辑:陈晓晓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