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民事法庭不受理诉讼红衫军撤离商业中心案——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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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国民事法庭不受理诉讼红衫军撤离商业中心案
2010年04月06日 12: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曼谷4月6日电(记者 顾时宏)泰国民事法庭5日决定不受理阿披实总理的一项讼案,关于要求法院出命令,让红衫军示威者撤离叻巴颂路口。法庭指出,阿披实作为国内安全局负责人,拥有国内安全法所赋予的权力,完全可以根据该法律适度处理红衫军集会问题。

  据当地媒体报道,泰国最高检察院代表政府昨天代表政府向民事法庭提出这项诉案,内容包括命令红衫军5名领袖及集会民众立即撤出叻巴颂路口,并禁止进入政府规定的11条道路集会。最高检察院提供的3名证人分别是国家安全局工作人员威詹上校,曼谷警总署副总长帕努警少将和曼谷市第5警署长阿努猜警少将。

  泰国民事法庭经过审理后决定不受理政府提出的请求,理由是,政府根据国内安全法第16条和第18条规定提出请求,但是阿披实总理已颁布实施国内安全条例,作为国内安全最高负责人的总理完全有权力按照国安法处理红衫军在非法集会活动,不必再请求法庭下命令。

  由于民事法庭不受到此案,红衫军领袖昨天立即向示威者放话说,法庭认为红衫军的示威活动合法﹗对此,监控治安中心负责人昨晚立即澄清,指法庭并没有认同红衫军的示威,并强调红衫军在叻巴颂路口的示威仍属非法行为,有关部门应采取适当措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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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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