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称美籍记者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无上诉权力——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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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鲜称美籍记者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无上诉权力
2009年06月17日 07: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6月17日电 朝中社16日报道针对2名美籍女记者进行的审判结果称,“她们承认是出自政治目的的犯罪行为”。

  据韩联社援引该报道称,2名女记者在审判中被安排翻译人员而保障了沟通,同时还允许律师为其进行辩护。

  报道指,2名女记者在审判中承认犯下的罪行。报道还称,“刑期将从被告被拘押的2009年3月22日开始计算,被告们没有上诉权力。被告们对所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

  此前,据朝中社8日报道,朝鲜于6月4日至8日对美国记者劳拉·玲和尤娜·李(音)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两人的朝鲜民族敌对罪和非法出入境罪罪名成立,分别判处两人劳教12年。

【编辑:张晓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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