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裤获罪女记者被罚款200美元 苏丹记协代缴(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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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裤获罪女记者被罚款200美元 苏丹记协代缴(图)
2009年09月09日 09: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因穿裤子被判入狱的苏丹女记者鲁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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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丹女记者穿裤子面临鞭刑续:法庭最后只判罚款

  苏丹女记者案重新开庭 决定其能否取得豁免权

  中新网9月9日电 因为穿裤子以“有伤风化罪”被判刑入狱的苏丹妇女鲁巴娜,已经出狱,因为苏丹记者协会替她缴了罚款。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8日报道,依照伊斯兰律法,妇女不可以穿裤子外出,鲁巴娜公然违反这项规定。法院裁定她要挨40下鞭刑。后来法院改判罚款或是入狱服刑一个月。

  鲁巴娜不愿意缴罚款,情愿坐牢。她所属的记者协会替她筹到200美元的罚款,交给法院,鲁巴娜于是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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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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