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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称伊朗答复应无最后期限 六国仍应继续寻求复谈

2008年08月07日 10: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联合国八月六日电 俄罗斯常驻联合国代表丘尔金六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俄、美、中、英、法、德六国应继续寻求以磋商方式解决伊朗核问题。

  伊朗五日就核问题复谈方案向欧洲联盟递交书面答复,要求六国对此前提出的鼓励性措施进行进一步解释。美、英、法等国认为伊朗的答复无法接受,指责伊朗故意拖延,并警告将推动联合国对伊朗实施第四轮制裁。

  丘尔金表示,俄罗斯并没有对伊朗答复六国方案设定最后期限,并且希望双方的对话能够继续下去。“我们的确有很多复谈的机会,与其将精力放在制裁上,还不如专心把握这些机会。”

  他还说,六国将在九月份举行部长级会议,讨论伊朗核问题。

  美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沃尔夫当日则对伊朗的答复表示失望。沃尔夫说,安理会已经通过数份要求伊朗停止铀浓缩活动的决议,但伊朗一直拒绝遵照执行,在这种情况下,指望安理会无所作为是不现实的。

  欧盟两月前向伊朗递交六国提出的伊朗核问题复谈新方案。新方案增加了一些鼓励性措施,提出如果伊朗把铀浓缩活动限定在当前水平,将免遭更严厉制裁。六国曾希望伊朗在八月二日就复谈方案做出积极答复。

编辑:张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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